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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外交部向宪法法院称日韩慰安妇共识不具法律约束力

来源:中华经济报 作者: 人气:33671 发布时间:2018-11-06
摘要:韩国外长康京和也于去年6月就任时在国会人事听证会上指出,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经济报11月6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关于韩国原慰安妇等要求裁定2015年达成的日韩共识违宪的诉讼,韩国外交部官员5日透露已于6月向宪法法院提交意见书,称日韩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驳回原告的诉求。

“分享之家”前的铜像。 中新社发 吴旭 摄

资料图:韩国“分享之家”前的慰安妇铜像。 中新社发 吴旭 摄

  据该官员透露,意见书指出,日韩共识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共识”,不能称之为行使公权,也没有侵害原慰安妇的宪法权利。

  另一方面,意见书也认为共识存在不完善之处,例如“未反映慰安妇受害者等的意愿等,在手续、内容方面有诸多问题”、“无法真正解决慰安妇问题”。

  在韩国的朴槿惠前政府时期达成的日韩共识确认慰安妇问题得到“最终且不可逆的解决”,但现任总统文在寅基于对共识谈判的验证表示“凭借该共识无法解决慰安妇问题”。

  韩国外长康京和也于去年6月就任时在国会人事听证会上指出,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慰安妇及遗属等共计约40人于2016年3月向韩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宪法规定的损害索赔权等权利因日韩共识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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