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图。 周燕玲 摄
中华经济报贵阳9月29日电 (周燕玲)记者29日从贵州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贵州省正式发布《关于促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帮助在黔台胞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实施意见》共64条,涉及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其中,促进黔台经济合作33条,鼓励来黔创新创业10条,推进黔台文化交流合作6条,提供台胞工作生活便利15条。 此外,《实施意见》还凸显“贵州特色”。在促进黔台经济合作部分,明确今后将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可”的原则,贵州所有行业向台资企业全面开放。 台资企业参与贵州大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参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同等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台资企业参与贵州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并在黔投资大数据产业项目,均可享受贵州相关政策扶持;台资企业参与贵州大生态战略行动、“健康贵州”战略行动,并有投资合作项目的,与大陆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 在提供台胞工作生活便利方面,台胞凭台胞证、收入证明并由工作单位提供担保,银行予以办理信用卡,凭台胞证可办理银行储蓄借记卡等。在黔工作台胞可享受驾驶证更换绿色通道服务,在贵州限牌地区购买本人名下首台小型汽车可享受免摇号上牌指标,在黔工作生活的台胞同等享有公积金缴存权益,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同时,《实施意见》加大开放力度。贵州制定产业行业地方标准时,可吸收台湾地区标准内容;支持台资企业在黔设立有关研发中心、投资运营中心,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湾法人可与内地法人合资合作,在贵州申办营利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银行在黔投资分支机构,鼓励台资银行与在黔同业合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静说,期盼《实施意见》能够吸引更多台湾同胞在贵州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共享贵州发展机遇。 随着两岸经贸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台商开始把目光投向贵州。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已有393家台资企业在黔“扎根”,台资企业每年保持近20%的增长。(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