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30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高雄市长韩国瑜昨日下午公布去年市长选举竞选经费近1.3亿元(新台币,下同),高达近9成来自个人小额捐款,结余款约1500多万元,已送台“监察院”审查。黑韩急先锋的桃园市议员王浩宇以为捡到枪,在脸书po文“‘中选会’规定高雄市长竞选经费上限为8884.1万元,违法还那么大声?”不过,流弹立即扫到陈菊、蔡英文与林佳龙等民进党大咖。 网友Ramon Liam指出,“看到一堆人在酸韩国瑜的竞选经费超过上限就觉得好笑,真的要比,那我们先来谴责陈菊、蔡英文与林佳龙吧!” 他提出数据如下: 2010年高雄市市长选举(竞选经费上限8800万),陈菊政治献金收入9,900多万,支出1.05亿,超额上限:1700万。 2010年新北市市长选举(竞选经费上限1.04亿),蔡英文政治献金收入1.44亿,支出1.46亿,超额上限:4200万。 2012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竞选经费上限4.24亿),蔡英文政治献金收入7.56亿,支出7.09亿,超额上限:2.85亿。 2014年台中市市长选举(竞选经费上限8700万),林佳龙政治献金收入1.27亿,支出1.29亿,超额上限:4200万。 网友Ramon Liam表示,“虽然‘选罢法’有规定竞选经费的上限,但罚则已经在2009年时取消。换句话说,自2009年以后,关于竞选经费上限这件事就已经是‘宣示性’的限制。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时候拿这条规定来酸韩国瑜有什么意义?”(中国台湾网 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