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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台湾艺术研究院院长曾学文:“26条措施”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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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厦门11月15日电 题:厦门台湾艺术研究院院长曾学文:“26条措施”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中新社记者 杨伏山

  对于大陆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长期致力于两岸文化交流的厦门台湾艺术研究院院长曾学文日前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26条措施”是对两岸融合发展一个非常具体的落实,更加深化。

  “两岸融合发展是未来两岸交流的主轴,也是提供两岸青年新融合的最好契机。”在曾学文看来,从大陆去年2月出台的31条惠及台胞措施(简称“31条措施”)到“26条措施”,关键词就是“合作”,在合作中取得双赢,在合作中融合发展,顺应了两岸深化融合发展的大势。

  “‘26条措施’就是两岸融合发展的具体体现。”曾学文告诉记者,他比较关注其中第19条措施,即“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这与他所从事的工作有很多具体的关联。

  他认为,过去两岸文化交流更侧重于文化根脉的传承,未来两岸文化交流则需要在融合发展上有新思路;从“31条措施”到“26条措施”,吸纳台湾相关人士前来大陆参加各种展示、展演,包括台湾文艺工作者可以到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和研学,表明两岸交流已上升到更深入的层面。

  “因为在两岸文化实际交流中,台湾很多文化艺术工作者从事文化活动多是以个人身份单打独斗,台湾整个文化环境不像大陆可以提供这么多艺术院团、表演团体、学校等平台发挥其才干。”曾学文认为,“26条措施”把个人与单位提到同一平台上来,具有很强针对性,未来能够吸纳更多台湾个体文艺工作者和年轻人参与、融入到两岸融合发展之中。

  入选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歌仔戏《侨批》,今年4月在厦门首演,日前又在福州亮相第16届中国戏剧节,均邀请台湾演员同台演出。曾学文说,他们非常乐意参与这样的演出,返台后还专门发来微信感谢提供这么好的平台。

  “在台湾,这些乐队大部分是以个体接演出任务。现在‘26条措施’出台,势将为他们前来大陆展示、展演提供更多工作机会。”曾学文说,去年至今,厦门多次举办闽南传统艺术培训,很多“00后”台湾年轻人前来参与研学培训,可谓“争先恐后”。

  去年闽南传统艺术培训后,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和台湾戏曲学院青年剧团合作推出的一台闽台地方戏《阿搭嫂》,在台湾演出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曾学文说,这为参与培训学员提供了培训之后展示、展演的平台,对学员演技的提升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提升了台湾艺术团队和个人的知名度。

  去年10月,《阿搭嫂》前来厦门参加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演出,今年又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中国艺术节展演。曾学文告诉记者,参与演出的台湾年轻人希望今后能到北京等更多的地方献演,一展才艺。

  在他眼里,两岸交流中在传递传统记忆的同时,也在培养两岸融合发展的新生力量。“‘26条措施’都是实实在在、具体可操作的。”曾学文相信,“26条措施”出台之后,大陆一定会为台胞开放更多的平台,提供更多的机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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