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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经济报7月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王姓男子涉嫌于2016年当街杀害女童“小灯泡”,一审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结,今天依杀人罪判处王男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台湾女童“小灯泡”2016年3月突遭持剁骨刀的王男从后方砍杀,当场身亡。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王男再犯风险高,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于2017年判处王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案件经上诉,王姓男子当庭鞠躬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对不起,请你原谅我”,“小灯泡”父亲则表示不接受道歉,明确称希望法官判王男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