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分局侦查队长郭家峰称,失主掉落巨款一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金额庞大,又是银行临柜提领,每10万现金为1捆,还押上银行人员名字,当初不排除是来路不明赃款,于是请同仁依刑案侦办模式,分别从银行提领端、遗失物系统、超市录像逐一调阅、清查,且纸袋内有汽车旅馆名片,也查访房客姓名,甚至请鉴识人员协助采集证据。 警方清查的时间超过20天,调阅画面仍无法查出可能的失主,警方后来发现纸袋上有黑炭痕迹及烧焦味,分析可能是火场物品,于是调阅辖区近月来的火灾案,发现1月25日新甲路上有1件民宅火灾案,而该屋主洪某后来也再向警方通报遗失60万元。 原来洪某当初住宅发生火灾后投宿汽车旅馆,但春节前曾领了120万元要缴付投资费,先带钱去超市买烟,因无家可归,精神恍惚,没有察觉钱丢了,也不清楚当时纸袋内有多少钱,报遗失时就大约说丢了60万元。 警方反复比对监视画面且逐一确认是失主洪某,将钱归还,洪某感谢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