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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根据研究,当车辆时速达80公里时,每秒行进22米,也就是撞击到60米以外的交通锥时,警察反应时间已不到3秒。
新北市警察局2017年制订“处理隧道交通事故现场管制作业程序”,针对辖内设有车道管制号志(LCS)隧道,除隧道内车祸现场的管制外,在隧道口就开始警戒与交通管制,开启警示灯及危险警告灯,以渐变段管制方式布设交通锥,引导车辆在隧道口就先减速并变换到安全车道行驶再进入隧道。
新北市警局更率先采用“交通管制预警系统”,其作用的原理是当有车辆因疏忽撞击管制交通锥,即会触发交通锥上的传感器,触发联结所有的传感器,将讯息传回现场的主机,警察身上所佩戴的警报器便会发出声光震动,借以提醒执勤警察注意闪避,争取保命的“黄金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