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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经济报11月19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屏东县1家瓦斯行负责人许姓女子被举报违规私自分装瓦斯气罐,2016年消防人员到店内搜证时,许某竟关闭铁卷门,将2名消防队员困在店内。一审判许某无罪引发争议,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近日维持二审判决,判刑3个月,可交罚金赎刑。
瓦斯行。台湾《中时电子报》记者陈信翰摄
判决指出,2016年3月1日晚间,屏东潮洲消防分队吴姓、张姓消防队员身着制服前往许姓女子开设的瓦斯行执行检查勤务,发现她正在私自分装瓦斯气罐,于是进入店内搜证。许某心有不满,关闭电动铁卷门,将瓦斯行内外阻隔。
吴姓消防队员要求许某打开铁卷门,但她置之不理。直到消防队通知派出所警察到场,警察弯腰向店内呼唤,要求开门,许某才打开铁卷门,已剥夺2名消防队员自由10多分钟。消防队员提告后,检方将许某起诉。
屏东地院认为,许某虽然降下铁卷门,但没有对消防队员的搜证行为造成妨碍,检方证据不足,因此判许某无罪。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高雄高分院认定,许某因违规私自分装瓦斯气罐被罚4万元新台币,接受消防队员检查时却将铁卷门关闭,构成妨害消防队员自由,考虑她事后否认犯罪行为且狡辩,判刑3个月,可交罚金赎刑。
案经上诉,台湾地区“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