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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哥控告兄嫂欺诈:7年搭车307次致损失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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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经济报9月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林姓出租车司机不满2个哥哥和大嫂多次搭自己的车不付钱,估算3人7年来免费搭车307次,害得自己损失100万元新台币,控告兄嫂欺诈。检方认为,林某仅片面指控,无其他证据,对林某兄嫂3人不起诉。

  林某指控称,大哥、二哥、大嫂从2009年10月至2016年7月基于“欺诈”意图,明知没有钱,仍搭乘自己的出租车,其中,大哥搭乘200次,二哥搭乘100次,大嫂搭乘7次,一共让自己损失100万元新台币。

  对此,林某兄嫂3人均坚决否认。

  二哥辩称,确实搭过弟弟的出租车,但没到100次,而且弟弟之前从未说过要收钱。

  大哥则说,弟弟虽然曾开出租车载过自己,但没到200次,而且没说要收费,当时车上里程表也没有跳表。大哥还称,就算弟弟开口要出租车费,他也一定会给。

  大嫂表示,搭过林某的车,但对方没有收过钱,而且搭车大部分是一家人一起去聚餐,所以并不觉得是在搭计费的出租车。

  检方问讯时,林某也坦承说,并不记得兄嫂3人搭自己车的详细时间、次数,自己也没有记账,所以次数和金额都是自己大概算出来的。

  检方认为,林某仅靠大概估算,没有其他人证物证,不管搭乘次数、时间,还是兄嫂究竟是否不愿付车费等,都存疑,加上仅有林某片面指控,因此对林某兄嫂3人不足以构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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