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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老人重操旧业卖假药 7年卖1500多公斤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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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经济报8月24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75岁郑姓老翁有贩卖假药犯罪前科,2007年至2014年从侯姓男子处购买宣称“治酸痛、固筋骨”的假药,推销给彰化县某接骨科,共卖出2560台斤(1536公斤,1台斤=600克),郑姓老翁从中获利51万余元(新台币,下同)。近日台中高分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4年,罚金20万元,没收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郑在1997年间曾从侯姓男子处购入假药“罗汉堂人参通血养筋丸”再转卖,被判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3年。

  郑某从2007年起又从侯某处购假药,以每台斤640元购入,再以每台斤848元转卖给彰化县赖姓负责人的接骨科,经赖某分装成小罐及小包,各以600元、100元单价卖给民众。

  民众举报后,台湾调查部门2017年5月至6月间展开搜查。郑某供称,知道假药不是合法制造的,没有合法来源证明;侯某也不是合法药商。

  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郑某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考虑到台湾有关规定更改以及郑某坦承犯罪行为、年事已高、患病等情况,撤销原判,改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4年,并罚金20万元,没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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