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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不满遭影射收受非法政治献金,向民进党籍“立委”段宜康提告求偿。二审判决段宜康赔偿60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在社交网站上道歉。台湾“最高法院”16日驳回两造上诉,全案确定。
资料图:马英九。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马英九办公室表示,为捍卫自身之清白及端正社会风气,马英九才不得已采取法律行动,法院也以判决确认清白,希望有助遏止造谣歪风,并让相关人士记取教训。
对于判决结果,段宜康办公室表示,不回应。
顶新油品风波后,段宜康于2014年底在政论节目爆料,指多名科技业大亨曾集资捐政治献金2亿元给马英九,2015年初则在社交网站上影射亚翔工程公司捐款1亿元给马英九,得以合并荣工公司。
马英九委托律师到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向段宜康求偿10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一审法院认定,2亿元政治献金部分不构成侵权行为,但段宜康影射捐款1亿元与亚翔、荣工合并案有对价关系,却未查证、确认,此部分应赔偿60万元,并登报道歉。
案经两造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仍就亚翔案部分判段宜康赔偿60万元,但改在社交网站上刊登道歉声明。
马英九、段宜康都上诉第三审,台湾“最高法院”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2019年10月16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