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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通过酒驾“修法草案” 最重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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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刑法修正草案”针对酒驾新增两项规定,一是酒驾5年内再犯,若致重伤,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酒驾致死或致重伤,若情节重大,是故意造成,可比照“刑法”杀人罪或伤害罪,意即酒驾故意杀人,最重可比照杀人罪判死刑。

  据悉,草案后续将送请台立法机构审议。

  近年来,因酒驾引发的案件受到台湾社会关注,要求加强酒驾预防及处罚的呼声高涨。统计指出,近三年,台湾因酒驾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的人数逐年增加。2018年有五万多人次酒驾,且近三分之一为累犯,每年因酒驾而被要求参加道路安全教育“学习班”的人数约10万。

  而针对此次通过的“修法草案”,有律师指出,酒驾致死在法律上讨论时,该如何认定肇事者是故意杀人、还是因过失而撞人致死,仍有模糊的界线;也有律师认为,草案对酒驾加重刑责,是“看得到、用不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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