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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起诉书指出,23岁的杨姓男子于2017年5月间,结识绰号“阿浪”的男子,学得“假恋爱、真诈财”的诈骗方法,由不详金主出资、杨男担任负责人,负责在台中设点招募诈骗机房成员,透过拨打电话或通讯软件向大陆女子行骗。
杨男招募10多名成员,承租台中市西屯区与南屯区的房屋设为诈骗机房,自2017年6月至10月间,由成员在大陆交友网站注册账号,并从网络上抓取帅哥照片,化名张伟、陈楚等身份,向女子搭讪交往,并诈称公司有一个并购案要执行,但员工不得参与投资,想用女友名义参与,诱骗被害人汇款投资。
该诈骗集团成功诱骗6名被害人,共计诈取人民币53万余元,案件经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与“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第二队等单位,前往诈骗机房侦办搜索,当场带回杨男等多名成员,并查扣电脑主机、作案用手机等证物。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依据证人证词、对话纪录、汇款资料等证据,25日依组织犯罪、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将杨男等13人起诉。